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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政宣導

同性婚姻者非屬現行人工生殖法適用對象
公布日期:2019-08-16
:行政庶務股
經內政部函詢衛生福利部於108年8月8日以衛授國字第1089906626號函復略以,人工生殖法之立法目的,係為保障不孕夫妻、人工生殖子女與捐贈人權益,維護國民倫理及健康,並非作為創造生命之方法。同性婚姻者非屬現行人工生殖法適用對象,尚非得申
請與精卵捐贈者間親屬關係查證之範疇,爰本案無戶籍法第65條之1第1項第1款得申請親等關聯資料之適用。
最後異動時間:2019-08-16 下午 12: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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