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監護人戶口名簿、監護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2.監護文件: (1)法定監護:親屬關係證明文件。 (2)委託監護:受監護人生父母之委託書。 (3)遺囑監護:憑後死之父或母所立遺囑。 (4)法院指定監護:法院文件。 (5)監護宣告:法院監護宣告裁定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