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領(初、補、換)國民身分證
1.初領:當事人或法定代理人印章(或簽名)、法定代理人國民身分證,規費新臺幣50元。
換領:當事人舊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如舊證嚴重毀損、相片無法辨識或照片模糊比照補領方式辦理,規費新臺幣50元。
補領:當事人印章(或簽名),規費新臺幣200元。
2.最近2年所攝正面半身彩色相片1張,(換發國民身分證使用),若本人親自申請經戶政事務所核對檔存相片與人貌相符且年歲相當時,或由戶長親自或委託戶內人口辦理全戶或部分人口之遷徙登記而須換領國民身分證者,得免繳交。(相片規格詳見http://www.ris.gov.tw/187)。
3.法定代理人國民身分證、委託書或同意書、印章。
最後異動時間:2017-11-09 下午 05: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