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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享

增列斯洛維尼亞為承認同性婚姻合法化國家
據奧地利代表處111年8月26日奧地字第11141002400號函查復略以,查斯洛維尼亞憲法法院於111年7月8日判決,現行斯洛維尼亞法律規定僅不同性別可以登記結婚及同性伴侶不可領養子女,均違反斯國憲法不得歧視之原則,同性婚姻應比照異性婚姻享有領養子女之相同權利。該決議並從判決當日111年7月8日起即刻生效,同性伴侶自此日起應享有相同權益,不須待修法完成。憲法法院並請斯洛維尼亞立法單位國民議會於判決6個月內完成修法程序,移除上述違憲規定內容。
最後異動時間:2022-09-14 下午 04: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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