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務 > 案例分享 > 結婚 > 陳○○先生與具越南國籍李○○小姐於越南當地結婚,業經駐外館處驗證之結婚證明文件未加註「符合行為地法及結婚生效日」,應如何辦理結婚登記。
建議處理方式: 依戶籍法第9條第1項規定:「結婚,應為結婚登記。」,同法第33條第1項:「結婚登記,以雙方當事人為申請人。但於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五月二十二日以前(包括九十七年五月二十二日當日)結婚,或其結婚已生效者,得以當事
最後異動時間:2017/11/9 上午 11:59:00
建議處理方式: 依戶籍法第9條第1項規定:「結婚,應為結婚登記。」,同法第33條第1項:「結婚登記,以雙方當事人為申請人。但於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五月二十二日以前(包括九十七年五月二十二日當日)結婚,或其結婚已生效者,得以當事
最後異動時間:2017/11/9 上午 11:59:00
便民服務 > 案例分享 > 結婚 > 陳先生與王小姐於96年民法修正前結婚,迄101年陳先生向法院訴請離婚判決,後續戶籍登記如何辦理?
結婚者而言。所謂二人以上之證人,衹須有行為能力在場親見而願證明者為已足,不以證婚人為限。 另,修正前戶籍法有關結婚登記之規定,係採報告性質,不因有無登記而影響結婚效力。本案法院判決即採上述見解,判定陳先生與王小姐二人間之婚姻為真實
最後異動時間:2017/11/9 上午 11:59:00
結婚者而言。所謂二人以上之證人,衹須有行為能力在場親見而願證明者為已足,不以證婚人為限。 另,修正前戶籍法有關結婚登記之規定,係採報告性質,不因有無登記而影響結婚效力。本案法院判決即採上述見解,判定陳先生與王小姐二人間之婚姻為真實
最後異動時間:2017/11/9 上午 11:59:00
便民服務 > 案例分享 > 結婚 > 臺灣女子與大陸男子在大陸駐德國使領館結婚生效,臺灣女子在德國留學,暫不回臺,其結婚登記應如何辦理?又該大陸男子暫不來臺,應如何進行面談?
事人結婚地點係於大陸駐德國使領館,且依大陸地區法律結婚生效,該結婚證明文件視為在大陸地區作成之文書,應經海基會驗證。有關面談部分,因該大陸男子暫不來臺,得於我國駐德國代表處接受面談。至申辦結婚登記,得授權在臺親友或請駐外館處函轉戶所辦理。
最後異動時間:2017/11/9 上午 11:59:00
事人結婚地點係於大陸駐德國使領館,且依大陸地區法律結婚生效,該結婚證明文件視為在大陸地區作成之文書,應經海基會驗證。有關面談部分,因該大陸男子暫不來臺,得於我國駐德國代表處接受面談。至申辦結婚登記,得授權在臺親友或請駐外館處函轉戶所辦理。
最後異動時間:2017/11/9 上午 11:59:00
便民服務 > 案例分享 > 撤銷 > 李先生與大陸女子乙第二次婚姻,因假結婚經最高法院刑事判決確定其婚姻為虛偽不實,據以辦理結婚撤銷登記
建議處理方式: 有瑕疵且虛偽不實之結婚登記,經法院判決確定,依法院判決書.確定書辦理撤銷結婚登記. 本案係經刑事判決確定,是以應提憑法院刑事判決書及調閱法務部之刑案資料前科查註表暨在監在押表,由當事人申請結婚
最後異動時間:2017/11/9 下午 02:13:00
建議處理方式: 有瑕疵且虛偽不實之結婚登記,經法院判決確定,依法院判決書.確定書辦理撤銷結婚登記. 本案係經刑事判決確定,是以應提憑法院刑事判決書及調閱法務部之刑案資料前科查註表暨在監在押表,由當事人申請結婚
最後異動時間:2017/11/9 下午 02:13:00
便民服務 > 案例分享 > 離婚 > 國人與大陸地區人民未辦理結婚登記,又經法院判決離婚確定,應如何辦理離婚登記案?
查內政部98年12月3日台內戶字第0980222605號函說明二略以:「…公證結婚,但未向貴所辦理結婚登記…離婚之訴…判決確定在案,自得依前揭規定催告當事人辦理結婚及離婚登記,如經催告仍不申
最後異動時間:2017/11/9 下午 01:45:00
查內政部98年12月3日台內戶字第0980222605號函說明二略以:「…公證結婚,但未向貴所辦理結婚登記…離婚之訴…判決確定在案,自得依前揭規定催告當事人辦理結婚及離婚登記,如經催告仍不申
最後異動時間:2017/11/9 下午 01:45:00
便民服務 > 案例分享 > 離婚 > 臺灣男子與大陸女子於大陸結婚,惟尚未通過面談辦理結婚登記,今欲協議離婚,應如何辦理?
建議處理方式: 一、相關法令 (一)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作業規定第五點略以:「與大陸 地區人民辦理結婚登記者,應查驗結婚證明文件及經本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發給加蓋『通過面談,請憑辦理結婚登記』章戳之臺灣地區入出國許可證
最後異動時間:2017/11/9 下午 01:45:00
建議處理方式: 一、相關法令 (一)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作業規定第五點略以:「與大陸 地區人民辦理結婚登記者,應查驗結婚證明文件及經本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發給加蓋『通過面談,請憑辦理結婚登記』章戳之臺灣地區入出國許可證
最後異動時間:2017/11/9 下午 01:45:00
最新消息 > 戶政宣導 > 有關「戶政事務所通報申請國軍人員結婚、生育、喪葬或殮葬補助費跨機關服務」預定自108年7月1日開始實施
自108年7月1日起,國軍人員辦理結婚登記、新生兒出生登記或家屬死亡登記可同時通報國防部申請結婚補助費、生育補助費或喪葬補助費,國軍人員遺族辦理國軍人員之死亡登記可同時通報國防部申請殮葬補助費,敬請民眾多加利用!
最後異動時間:2019/7/2 上午 09:54:00
自108年7月1日起,國軍人員辦理結婚登記、新生兒出生登記或家屬死亡登記可同時通報國防部申請結婚補助費、生育補助費或喪葬補助費,國軍人員遺族辦理國軍人員之死亡登記可同時通報國防部申請殮葬補助費,敬請民眾多加利用!
最後異動時間:2019/7/2 上午 09:54:00
最新消息 > 戶政宣導 > 婚姻平權 5月24日同性結婚登記將上路-幸福雲林電子報
院業於本(108)年5月17日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自108年5月24日起相同性別2人可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在親子關係部分則準用民法規定,採「繼親收養」,即當事人可收養另一方的親生子女。雲林縣各戶政事務所配合內政部規劃
最後異動時間:2019/7/23 下午 02:25:00
院業於本(108)年5月17日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自108年5月24日起相同性別2人可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在親子關係部分則準用民法規定,採「繼親收養」,即當事人可收養另一方的親生子女。雲林縣各戶政事務所配合內政部規劃
最後異動時間:2019/7/23 下午 02: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