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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政宣導

108年6月1日起得以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申請登記之案件
公布日期:2019-06-03
:行政庶務股
「經我國法院裁判確定之收養登記」
「經我國法院調解、和解成立或裁判確定之終止收養及回復本姓登記」
「經我國法院為監護宣告生效及調解、和解成立或裁判確定之監護登記」
「經我國法院為輔助宣告生效及裁判確定之輔助登記」
「經我國法院調解、和解成立或裁判確定之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
「當事人非為共同生活戶戶長之出境遷出登記」
上開登記事項,當事人在國內現有戶籍者,得於事件發生或確定後30日內,以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申請登記。
敬請民眾多加利用!!
最後異動時間:2019-11-18 下午 02: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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