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處理方式: 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一章第七條:在大陸地區製作之文書,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者,推定為真正.依前述條例,本所依其所附之海基會驗證文書,辦理其妻改名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