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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享

設籍於本市之許oo先生與大陸地區人民汪o小姐結婚,妻汪o小姐在臺未設籍.妻於大陸地區已辦理改名,許oo先生持經海基會驗證之大陸地區改名公證書至本所申請辦理其妻之改名事項

建議處理方式: 
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一章第七條:在大陸地區製作之文書,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者,推定為真正.依前述條例,本所依其所附之海基會驗證文書,辦理其妻改名事項

最後異動時間:2017-11-09 下午 0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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